2014-07-28 00:00:00
浏览:
受委托,定于2014年8月8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委托人依据其与广东发展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资产统一编号:11050628)享有的对债务人汕头市金园区华新建筑有限公司的债权资产及代垫诉讼费的权益。截止至2014年3月20日,该债权包含本金余额人民币70万元和相关利息,及代垫诉讼费61,519.29元。拍卖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联系人:李小姐、陈先生020-38869816、13826172972、13902270833。
二、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二马路49号202-1房,面积约67.2135 ㎡。拍卖保证金:9.2万元。联系人:桂先生13924075188。
展示时间:2014年8月4、5日(来电预约,资料备索)
有意竞买人士请于拍卖会前将拍卖保证金汇达本公司账户(户名: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账号:0313014170010538,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天河支行;汇款用途请注明为相应标的之拍卖保证金,到账为准),并携带有效证件及证明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二楼
网址:www.gdpm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