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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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定于2014年4月11日下午3时在本公司拍卖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中山市小榄镇新市路150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权益,建筑物面积约:2216.1平方米,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
特别说明:(1)、拍卖标的成交后,标的的过户办证一切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不能自行确权办证的风险及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拍卖佣金等费用,委托方只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现状移交买受人。(2)、拍卖标的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地,若因政府部门不予批准转让并导致转让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他未尽披露信息资料备索。
有意竞买人士须于2014年4月10日下午4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本公司账户(户名: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天河支行,账号:0313014170010538;以到账为准),并携带有效证件及竞买保证金付款凭证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标的展示时间:2014年4月1、2日(请电话预约)
展示地点:标的现场
联系电话:
020-38866097、13902272422曹生
020-38869826、13138649998杨生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51号2楼
网址:www.gdpmh.com 电邮:info@gdpmh.com
本公告刊登于2014年3月26日《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