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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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拍卖 拍卖公告(集中拍卖公告)
时间:2008年
时间:2008年4月30日上午10:00
地点: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对外经贸大厦)二楼本行多功能厅
竞买登记手续:保证金于拍卖前缴交到以下账户:户名: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账号:0313014170010538,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天河支行。以到账到单为准。(由于标的较多,请有意竞买者与拍卖行联系,资料以各拍卖行提供为准。)
展示时间:2008年4月24、25日或电话预约。
标的详情:
1.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镇下沙村大沙地乐捷图广场首层G26、G27、G28、G29、G30、G31号(约864.78㎡),黄埔区黄埔东1-9号乐穗园广场5、6层(约2640.49㎡)、7层(约1347.4㎡)房产,参考价3600万元,保证金360万元;(国拍主办)
权属资料: 房地产预售契约(穗房预契字第96045402、96044617、96044618号)
标的产权概况: 1、该标的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1-9号,地处黄埔东路与港湾路交汇处,大厦正对的黄埔东路是往来深圳与广州之间的交通主干道,交通极为方便,大厦附有大型停车场,周边为多个大型生活区,日均人流量较大,商业氛围较好,市政配套设备齐全。
标的现为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黄埔支行营业办公场所,1997年与发展商签订《房地产预售契约》购买,并已在市房管局进行了预售登记,登记号分别为穗房预契字第96045402、96044617、96044618号,委托方现持有穗房预契字第96045402契约原件及其它两份契约复印件,穗房预契字96044617、96044618号预售契约上房产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1-9号乐捷图广场5、6、7全层,但广州市房管局登记的房产地址则为黄埔区黄埔东1-9号乐穗园广场5、6、7全层,存在地址名称不符的情况,另委托方尚未取得相关的购房发票。据悉开发商已签订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整栋大厦报建为28层商业大厦,因发展商资金不足只兴建了七层。由于乐捷图大厦除本标的以外的其余房产已由原开发商抵押给银行,并于2006年由银行成功拍卖,现新的开发商为广州亿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大厦属在建工程,相关手续尚未完善,因此存在一定风险,其它相关的隐性风险请各买受人自行了解。
特别说明:1、该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即以现场实物为准,竞买人必须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及实际面积,拍卖一经成交,不得以相关资料载明内容有出入而抗辩委托人和拍卖人,成交价格不再调整;2、拍卖成交后,办理权属过户及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方提供协助,所有确权过户的税、费、金(包含但不限于买卖双方应交的税费、土地出让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3、拍卖成交后,委托提供的现有产权资料所载明的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如实际面积在办理产权时与房产管理部门实际测绘面积有差异,成交价款不作退(或补)处理;4、如房产拍卖成功,委托方将于2008年12月末前交付。
2. 广州市八旗二马路11号首半层、二层及5-7、11-15层房产(约2903.27㎡),参考价1362万元,保证金136.2万元;(省拍主办)
权属资料: 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0398467、粤房地证字第0398466)、购买协议
标的产权概况:项目位于广州市八旗二马路11号,1989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楼高 15层,总建筑面积为4545平方米。本标的为大楼首、2、5-7、11-15共10层,建筑面积约2903平方米,5-7层、 11-15层已办理房产证,产权清晰,权属人为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分行(粤房地证字第0398467、粤房地证字第0398466);首层(半层)、二层暂不能确权过户,有购房协议及交款收据。该物业尚未办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如出售还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特别说明:1、该标的按现状拍卖,即以现场实物为准,竞买人必须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及实际面积,拍卖一经成交,不得以相关资料载明内容有出入而抗辩委托人和拍卖人,成交价格不再调整。2、拍卖成交后,办理权属过户及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方提供协助,除首二层确权过户所有税、费、金由买受人承担外,其余楼层过户的税、费、金由买卖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3、拍卖成交后,委托提供的现有产权资料所载明的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如实际面积在办理产权时与房产管理部门实际测绘面积有差异,成交价款不作退(或补)处理。
3. 广州市和平西路96号首层房产(约288.85㎡),参考价238万元,保证金23.8万元;(省拍主办)
建筑面积: 288.86平方米
权属资料: 房地产权证(穗房地证字第C2781495号)
标的产权概况: 该标的位于广州市和平西路96号,产权证上建筑面积288.86平方米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楼高 9层,首层高4.5米,权属资料为房地产权证(产权证号:穗房地证字第C2781495号),权属人为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穗西支行。
特别说明:1、该标除首层电梯间外还有73平方米两层的违章建筑(经房管部门批准已作处理,并纳入房产面积计算,房产证显示建筑面积为288.86平方米),后违章的73平方米因不符合安全要求被拆除,故房产实际面积应为215.8平方米。2、该标的按现状拍卖,即以现场实物为准,竞买人必须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及实际面积,拍卖一经成交,不得以相关资料载明内容有出入而抗辩委托人和拍卖人,成交价格不再调整。3、拍卖成交后,办理权属过户及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过户税费(包含但不限于买卖双方应交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4、拍卖成交后,委托提供的现有产权资料所载明的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如实际面积在办理产权时与房产管理部门实际测绘面积有差异,成交价款不作退(或补)处理。
4. 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二楼7-11号铺(原农行黄华支行房产)(约213.38㎡),参考价225万元,保证金22.5万元;(国拍主办)
权属资料: 房地产预售契约(市管契字第94024480号)
标的产权概况: 该标的位于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二楼7-11号铺,购置时建筑面积213.38平方米,实测面积273.87平方米,所在大厦为32层框架结构,1995年已签订房地产预售契约(市管契字第94024480号)并经房地产交易所监证,由于实测面积比购置面积大60.4916平方米,需补交超面积房款共计人民币1,693,765元。
特别说明:1、该标的按现状拍卖,即以现场实物为准,竞买人必须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及实际面积,拍卖一经成交,不得以相关资料载明内容有出入而抗辩委托人和拍卖人,成交价格不再调整。2、拍卖成交后,办理权属过户及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过户税费(包含但不限于买卖双方应交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3、拍卖成交后,委托提供的现有产权资料所载明的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如实际面积在办理产权时与房产管理部门实际测绘面积有差异,成交价款不作退(或补)处理。
5. 广州市白云区龙归镇兴龙路南侧农行龙归支行营业用房首、二、三层(约793.06㎡), 带租约拍卖,参考价222万元,保证金22.2万元;(国拍主办)
权属资料:宅基地证、产权界定补充协议
标的产权概况:该标的位于广州市龙归镇兴龙路南侧农行龙归办事处、信用社综合楼首至三层,紧邻106国道,现为农行龙归支行营业办公场所。1994年建成使用,建筑面积共793.06平方米(其中首层280.4平方米、二层229.47平方米、三层283.19平方米)。该标的购建资料不全,仅有农行龙归办事处、信用社综合楼产权界定补充协议,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未办理确权手续。标的所处地区有市政府拟建设的机场轻轨交通经过,有较好的经济发展前景。
特别说明:1、该标的按现状拍卖,即以现场实物为准,竞买人必须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及实际面积,拍卖一经成交,不得以相关资料载明内容有出入而抗辩委托人和拍卖人,成交价格不再调整。2、该标的带租约出售,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同时需与委托人签订由委托人承租该房产的租赁合同。本标的租赁期为8年,年租金18万元,租金从第三年起每两年上浮5%。3、双方转让房产交易生效后,该房产发生的一切支出和其他问题均与委托方无关,但因租赁关系产生的费用及其他情况按照租赁合同执行。4、拍卖成交后,房产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6.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槎龙村委旁农行槎头支行营业用房首、二、三层(约666㎡), 带租约拍卖,参考价349万元,保证金34.9万元;(盈晖主办)
权属资料:宅基地证、产权界定协议书、合作建房协议书
标的产权概况:该标的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槎龙村委旁(土名狗比塘)首、二、三层, 现为农行槎头支行营业办公场所,1995年建成使用,建筑面积约666平方米,其中首层有80平方米营业用地由松洲信用社槎龙分社使用。该标的购建资料不全,仅有农行与信用社签订的房屋产权界定协议书、补充协议以及农行与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槎龙村民委员会合作建房协议书,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未办理确权手续。
特别说明:1、该标的按现状拍卖,即以现场实物为准,竞买人必须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及实际面积,拍卖一经成交,不得以相关资料载明内容有出入而抗辩委托人和拍卖人,成交价格不再调整。2、该标的带租约出售,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同时需与委托人签订由委托人承租该房产的租赁合同。本标的租赁期为8年,年租金30万元,租金从第三年起每两年上浮5%。3、双方转让房产交易生效后,该房产发生的一切支出和其他问题均与委托方无关,但因租赁关系产生的费用及其他情况按照租赁合同执行。4、委托方与信用社签署的产权界定协议关于信用社使用首层80平方米营业用地权利继续有效。5、拍卖成交后,房产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7.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和大街26、28、30号首层农行人和支行营业用房(约250㎡),带租约拍卖,参考价254万元,保证金25.4万元;(盈晖主办)
权属资料:宅基地证、买卖协议书、购房发票
标的产权概况:该标的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和大街26、28、30号首层,于1998年4月向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经济发展公司购买,建筑面积约250平方米,现为农行人和支行营业办公场所。权属资料为买卖协议书、购房发票、大楼宅基地使用证复印件(宅基地使用证使用人姓名为人和经济发展公司)。土地性质为宅基地,未办理确权手续。标的所处地区紧邻新白云国际机场,居民区密集,大型物流公司聚集于附近,经济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特别说明:1、该标的按现状拍卖,即以现场实物为准,竞买人必须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及实际面积,拍卖一经成交,不得以相关资料载明内容有出入而抗辩委托人和拍卖人,成交价格不再调整。2、该标的带租约出售,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同时需与委托人签订由委托人承租该房产的租赁合同。本标的租赁期为10年,年租金20.1万元,租金从第三年起每两年上浮5%。3、双方转让房产交易生效后,该房产发生的一切支出和其他问题均与委托方无关,但因租赁关系产生的费用及其他情况按照租赁合同执行。4、拍卖成交后,房产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8. 广州市大德路麻行街18号之一204房(约28㎡),参考价8.3万元,保证金1万元;(富得比主办)
权属资料:房地产权属证明书
标的产权概况:本标的位于广州市大德路麻行街18号之一,建筑面积28平方米,所在建筑为钢混七层,未办理房地产证,仅有广州市房地产权属证明书,所有权人为农行广州市穗西支行。
特别说明:1、该标的按现状拍卖,即以现场实物为准,竞买人必须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及实际面积,拍卖一经成交,不得以相关资料载明内容有出入而抗辩委托人和拍卖人,成交价格不再调整。2、拍卖成交后,办理权属过户及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过户税费(包含但不限于买卖双方应交的土地出让金、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3、拍卖成交后,委托提供的现有产权资料所载明的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如实际面积在办理产权时与房产管理部门实际测绘面积有差异,成交价款不作退(或补)处理。
9. 广州市东山区北较场路14号201房(约114.89㎡),参考价54万元,保证金5.4万元;(盈晖主办)
权属资料:房地产权证
标的产权概况:该标的位于广州市东山区北较场路14号,所在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九层,于1990年与广州军区空军第三招待所合建。建筑面积114.89平方米,权属资料为房地产证(穗房地证字第094519号、权属人为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房屋使用性质为住宅。现房产由广州市商业银行员工居住,自成交之日起一年内交付给买受人,出租收入由买受人收取(租金363.3元/月)。
特别说明:1、该标的按现状拍卖,即以现场实物为准,竞买人必须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及实际面积,拍卖一经成交,不得以相关资料载明内容有出入而抗辩委托人和拍卖人,成交价格不再调整。2、拍卖成交后,办理权属过户及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过户税费(包含但不限于买卖双方应交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3、拍卖成交后,委托提供的现有产权资料所载明的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如实际面积在办理产权时与房产管理部门实际测绘面积有差异,成交价款不作退(或补)处理。
10. 广州市广源西路景泰直街西三巷9号302房(约72.75㎡),参考价29.1万元,保证金5万元;(安宝主办)
权属资料:房屋所有权证明书
标的产权概况: 该标的位于广州市广源西路景泰直街西三巷9号,所在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九层,于1994年购买.建筑面积72.75平方米,房屋用地属于农村用地,未能办理房地产证,权属资料为<<购买房屋协议书>>及广东省信托房产开发公司购置房屋所有权证明书(粤信房统第652号)。
特别说明:1、该标的按现状拍卖,即以现场实物为准,竞买人必须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及实际面积,拍卖一经成交,不得以相关资料载明内容有出入而抗辩委托人和拍卖人,成交价格不再调整。2、拍卖成交后,办理权属过户及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过户税费(包含但不限于买卖双方应交的土地出让金、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3、拍卖成交后,委托提供的现有产权资料所载明的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如实际面积在办理产权时与房产管理部门实际测绘面积有差异,成交价款不作退(或补)处理。
11. 广州市广源西路景泰直街西三巷9号303房(约83.51㎡),参考价34.1万元,保证金5万元;(安宝主办)
权属资料:房屋所有权证明书
标的产权概况: 该标的位于广州市广源西路景泰直街西三巷9号,所在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九层,于1994年购买.建筑面积83.51平方米,房屋用地属于农村用地,未能办理房地产证,权属资料为<<购买房屋协议书>>及广东省信托房产开发公司购置房屋所有权证明书(粤信房统第653号)。
特别说明:1、该标的按现状拍卖,即以现场实物为准,竞买人必须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及实际面积,拍卖一经成交,不得以相关资料载明内容有出入而抗辩委托人和拍卖人,成交价格不再调整。2、拍卖成交后,办理权属过户及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过户税费(包含但不限于买卖双方应交的土地出让金、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3、拍卖成交后,委托提供的现有产权资料所载明的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如实际面积在办理产权时与房产管理部门实际测绘面积有差异,成交价款不作退(或补)处理。
12.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跃进四巷16号408房(约66.06㎡),参考价21.8万元,保证金5万元;(安宝主办)
权属资料:房地产权证(穗房地证字第135270号)
标的产权概况:该房产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跃进四巷16号,所在建筑物为钢混结构6层,建筑面积66.06平方米,权属资料为房地产权证(证号:穗房地证字第135270号,权属人:吴文浩),房屋使用性质为住宅。
特别说明:1、拍卖物按其现状拍卖,竞买人应亲自详细查考并对其存在的瑕疵作充分了解。拍卖物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不可抗力及政府政策对本拍卖物产权过户或使用的影响)要求向委托方退回拍卖物及成交价款。委托方只提供现有的相关产权资料,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除委托方应承担的营业税及附加外,本次交易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过户及相关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手续费、需缴交(补交)的罚款、评估费等,以及由于该房屋的历史原因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相关费用均与委托方无关,买受人无权向委托方及拍卖方追索。委托方对能否办理产权登记及何时能办理产权登记等情况不作任何担保和承诺。2、拍卖成交后,如有违章行为,有相关违章建筑的罚款、处罚(含追索历史部分)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拍卖成交后,委托方提供的现有产权资料所载明的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如实际面积在办理产权时与房产管理部门实际测绘面积有差异,成交价款不作退(或补)处理。
13. 广州市白云区广花路自编28号502(约77.89㎡)、503(约61.56㎡)、504(约61.56㎡)、602(约77.89㎡)、604(约61.56㎡)、702(约77.89㎡)、703(约61.56㎡)、704(约61.56㎡)、803(约61.56㎡)、804(约61.56㎡)、902(约77.89㎡)、903(约61.56㎡)、904房(约61.56㎡), 先整体后分拆拍卖,参考价161万元,保证金17万元(分拆拍卖方式每套保证金按2万元收取);(富得比主办)
标的产权概况:该标的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广花路自编28号,建于1995年,建筑面积约865.60平方米,该房产未确权,无房产证,仅有银行和信用社分家时的产权界定协议。
特别说明:1、该标的采用先整体后分拆的方式拍卖。2、拍卖物按其现状拍卖,竞买人应亲自详细查考并对其存在的瑕疵作充分了解。拍卖物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不可抗力及政府政策对本拍卖物产权过户或使用的影响)要求向委托方退回拍卖物及成交价款。委托方只提供现有的相关产权资料,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除委托方应承担的营业税及附加外,本次交易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过户及相关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手续费、需缴交(补交)的罚款、评估费等,以及由于该房屋的历史原因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相关费用均与委托方无关,买受人无权向委托方及拍卖方追索。委托方对能否办理产权登记及何时能办理产权登记等情况不作任何担保和承诺。3、拍卖成交后,如有违章行为,有相关违章建筑的罚款、处罚(含追索历史部分)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拍卖成交后,委托方提供的现有产权资料所载明的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如实际面积在办理产权时与房产管理部门实际测绘面积有差异,成交价款不作退(或补)处理。
14. 广州市东华西汇贤里24号201(约45.12㎡)、402(约45.12㎡)、502(约45.12㎡)、602房(约45.12㎡),先整体后分拆拍卖,参考价53万元,保证金5.3万元(分拆拍卖方式每套保证金按2万元收取)。(保利主办)
标的产权概况:该房产位于广州市东华西汇贤里24号,建筑面积约180.48平方米,于1988年与广州市沙田果园场联合兴建, 现仅有银行与沙田果园场联合建房协议及补充协议,由于产权资料不全,故一直未办理确权手续,无房产证。
特别说明:1.该标的采用先整体后分拆的方式拍卖。2、拍卖物按其现状拍卖,竞买人应亲自详细查考并对其存在的瑕疵作充分了解。拍卖物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不可抗力及政府政策对本拍卖物产权过户或使用的影响)要求向委托方退回拍卖物及成交价款。委托方只提供现有的相关产权资料,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除委托方应承担的营业税及附加外,本次交易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过户及相关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手续费、需缴交(补交)的罚款、评估费等,以及由于该房屋的历史原因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相关费用均与我行无关,买受人无权向我行追索。委托方对能否办理产权登记及何时能办理产权登记等情况不作任何担保和承诺。3、拍卖成交后,如有违章行为,有相关违章建筑的罚款、处罚(含追索历史部分)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拍卖成交后,委托方提供的现有产权资料所载明的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如实际面积在办理产权时与房产管理部门实际测绘面积有差异,成交价款不作退(或补)处理。
本公告刊登于2008年4月17日《广州日报》,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请以正式书面文件为准,详情请咨询各经办机构。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020-38869816、38866155联系人:陈先生、李小姐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二楼外经贸大厦二楼
负责标的:2、3
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020-83872261、83810431联系人:李先生
地址:广州市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
负责标的:1、4、5
广东安宝拍卖有限公司020-28832337 、13632310806联系人:张先生、黄小姐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48号万财大厦四层
负责标的:10、11、12
广东盈晖拍卖有限公司 020-87519522、13809779361 联系人:王小姐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70号希尔顿402B室
负责标的:6、7、9
广东富得比拍卖有限公司020-83317970、13929998812 联系人:陈先生,
地址:广州市北京路265-267号二楼前座
负责标的:8、13
广东保利拍卖行有限公司 020-28269988、13711123885 联系人:张先生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59号保利大厦东塔4楼
负责标的:14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对外经贸大厦)二楼
网址:www.gdpmh.com 电邮:info@gdpmh.com
电话:020-38869816、38869826